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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制定电子交易条例草案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0-03-08

日前,香港立法会三读通过《电子交易条例草案》,赋予电子记录及数码签署等同于书面记录及签署的法律地位,并鼓励在香港成立、运作核证机关,确保电子交易在稳妥可靠的环境下推行。邮政署将作为认可核证机构,为市民及商界提供核证服务。有关官员指出,利用公开密码匙基础技术产生的签署,是现时唯一在技术上已发展成熟的电子签署形式,用家可以透过数码签署核实参与电子交易人员的身份,确保电子文件资料保持完整,以及保障已进行的 电子交易不会被推翻。至于一些现时在技术上尚未发展成熟的其他形式的电子签署,由于尚未能完全满足一个稳妥可靠的电子交易环境的需要,所以条例草案暂不能予其法律认可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