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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简介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0-04-06
上海市中信正义律师事务所,原名上海市第四律师事务所,由华东政法学院(现华东政法大学)组建,成立于一九八四年十月,并经中国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为最早的涉外经济法律见证单位、证券法律执业单位之一。2001年1月改制为合作制律师事务所,2009年11月改制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本所是以华东政法学院(现华东政法大学)为依托而成立的,其律师大部分来自政法教学、金融、司法部门,其对法律、法规的熟悉程度和应用能力,受到社会公众瞻目。本所尤其利用华东政法大学门类齐全、人才集中的优势,开展律师业务,运用法学教学、科研中的新成果,为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各界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为社会提供广泛的法律帮助,受到各界人士好评。

本所自建所后分别接待了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新加坡等国和港澳台地区的律师来所交流,并与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律师建立了业务往来,经常参加国内外经济法律研讨会,与许多国家的法学界、司法界、企业界有广泛的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