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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新法颁布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0-03-01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10月31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闭会。会议通过了气象法、修订后的会计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根据澳门基本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处理澳门原有法律的决定和关于修改公路法的决定等。其中,气象法、修订后的会计法和修改后的公路法将分别于2000年1月1日、7月1日和公布之日起施行。其中较为引人注目的是《公路法》的修订。该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采用依法征税的办法筹集公路养护资金,具体实施办法和步骤,由国务院规定。”第一次从法律上确认了公路运行体制改革中“费改税”的大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