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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次确认作品的网络传播权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0-03-01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王蒙、张洁、张抗抗、毕淑敏、刘震云、张承志等6位著名作家分别诉世纪互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将他们的作品上网侵犯著作权案,经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合并开庭审理,法院当庭作出判决,被告世纪互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侵权成立。 法庭审理认为,一部作品经过数字化转换,以数字化方式使用,只是作品载体形式和使用手段的变化,并没有产生新的作品。作品的著作权人对其创作的作品仍享有著作权。判令被告公开道歉,并赔偿相关经济损失。但对6位原告提出的精神损失赔偿要求问题,法庭没有支持,判决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