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动态 > 信息正文

为“师”不忘社会责任——记上海市中信正义律师事务所

作者: 信息来源:上海法治报 发布时间:2010-09-09

 □法治报记者 陈宏光

         上海市中信正义律师事务所最初由华东政法学院组建,成立于1984年10月,并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为最早的涉外经济法律见证单位、证券法律执业单位之一。 2001年1月改制为合作制律师事务所, 2009年11月改制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成立至今,中信正义所不断取得荣誉,曾被评为2001-2002年度市文明律师事务所, 2006年度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2007-2008年优秀公益律师事务所,去年又获得上海市优秀律师事务所的称号。

         党建促进队伍建设

         对于律师事务所来说,最重要的资产无疑是 “人”。中信正义所始终将律师队伍建设和党建工作相结合,党支部每年都要开展大量活动,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比如党支部会定期举行 “微型党课”,每次由一位党员律师为其他党员授课,内容涉及思想政治、律师业务、读书心得等各个方面;党支部还与华东政法大学退管会合作,将已从华东政法大学退休,仍在该所担任兼职律师的资深法学专家凝聚成一个“智囊团”,以授课、咨询、疑难案件研讨等各种形式,带动律所的研讨氛围,提高律师的综合素质。

         在各种社会公益服务中,合伙人和党员律师始终身先士卒,蒋信伟律师和李庆律师是第一批受邀参与市政府信访接待的律师,该所律师还参与了静安区信访办的信访接待。

         中信正义所和静安区南京西路街道新成居委会结对,每月要派出合伙人律师到社区进行半天的法律咨询。每次这样的咨询,律所都会提前告知参与律师的情况和擅长的专业领域,由居委会写在小黑板上告知社区居民,这样的法律咨询被居民们笑称为“专家门诊”。该所还与长宁区新华街道结对,参与社区调解工作。去年汶川地震后,中信正义所还曾向灾区捐款10万元。

          自成立以来,该所党支部曾多次被评为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党支部。

          团队和谐制度严谨

          由于最初是依托法学院校组建的,合伙人和骨干律师大都曾有在高校任教的经验,中信正义所从成立之初就确立了自己独特的律所文化:以法为师,以优秀文化为师,以律师职业操守为师,在律师身上,也流露着为人师表的担当与责任。

          在律所内部,律师之间气氛融洽,乐于沟通探讨,办公室常常成了探讨学术问题、就社会问题各抒己见的课堂;在业务方面,资深律师也像带学生一样提携后辈,无私地贡献自己的经验。

         中信正义所吸纳了许多华政名师作为兼职律师,也有一些华政的年轻教师在取得律师执业资格后,选择中信正义所作为自己兼职执业的律所。无论专职还是兼职,执业时都是中信正义的律师,因此合伙人对这些 “新人”往往格外关照。针对他们理论功底强、执业经验弱的情况,合伙人会全程跟进他们办理的案件,有时候一份律师文书就要像改作业似地删改很多次,力求以优质服务体现中信正义所的优质团队品牌。

         和轻松和谐的氛围相对照的,是中信正义所细致严格的规章制度。从建所之初,该所就把建章立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大到疑难案件讨论、利益冲突防范机制建立,每一个案件从收案、结案到归档都有流程要求,合同、公章的使用和律师收费都有严格的规范,小到行政人员的礼仪规范、文件收发通知,一切靠制度约束。

         中信正义所的专业领域以传统的诉讼、仲裁业务为主,他们依托华东政法大学的专家资源,运用法学教学科研中的新成果,服务 “四个中心”建设,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服务。中信正义所被当事人誉称为“开在华政门口的信得过的律所”。